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9年09月25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购买解决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人员服务项目(441900-1-201908-0120401-0009)(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调整评分项评分 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原招标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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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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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2018年以来有担任法律顾问服务的项目(至今仍在服务期内),每个服务项目得1分,最高得12分;须提供法律顾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时间、签字盖章页)
(2)投标人及律师2018年以来有承担过民事纠纷调解服务工作的,每个合同或证书或调解员证或选聘文件得1分,最高得20分;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署的纠纷调解服务合同或者证书或调解员证或选聘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2018年以来有担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含政府单位)工作的(至今仍在服务期内),每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法律顾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时间、签字盖章页)
备注:以上业绩不重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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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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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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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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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管理服务架构、方法等方案是否合理、可行、适用、易于实施等
方面进行评分:
(1)服务方案内容全面(以上内容均有体现且不限于上述内容)、制定内容详细、合理,考虑周全且易于实施得
10分;
(2)服务方案内容全面(以上内容均有体现)、制定内容较详细、合理,考虑较为周全、有可操作性,得6分;
(3)服务方案内容不全面(以上内容未能全部体现),
每有一项得0.5分,最高3分;
(4)未提供方案或其他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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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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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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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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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要求配备不少于4名的律师负责指导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律师多于4名的,每增加一名律师加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须提供以上相关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解决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人员或者指导律师中,具备不少于一年的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工作经验的,每一名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工作经验以聘用时间为准,须提供纠纷调解服务用人单位出具的聘书或合同或调解员证或选聘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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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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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改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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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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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2018年以来有担任法律顾问服务的项目(至今仍在服务期内),每个服务项目得1分,最高得12分;须提供法律顾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时间、签字盖章页)
(2)投标人及律师2018年以来有承担过民事纠纷调解服务工作的,每个合同或证书或调解员证或选聘文件得1分,最高得20分;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署的纠纷调解服务合同或者证书或调解员证或选聘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2018年以来有担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含政府单位)工作的(至今仍在服务期内),每个合同得0.5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法律顾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时间、签字盖章页)
备注:以上业绩不重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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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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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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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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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管理服务
架构、方法等方案是否合理、可行、适用、易于实施等方面进行评分:
(1)服务方案内容全面(以上内容均有体现且不限于上述内容)、制定内容详细、合理,考虑周全且易于实施得
10分;
(2)服务方案内容全面(以上内容均有体现)、制定内容较详细、合理,考虑较为周全、有可操作性,得6分;
(3)服务方案内容不全面(以上内容未能全部体现),得3分;
(4)未提供方案或其他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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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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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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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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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要求配备不少于4名的律师负责指导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多于4名的,每增加一名律师加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须提供以上相关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解决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人员或者指导律师中,具备不少于一年的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工作经验的,每一名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工作经验以聘用时间为准,须提供纠纷调解服务用人单位出具的聘书或合同或调解员证或选聘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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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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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2019年 10 月 15 日 17:30;
· 3、接收投标文件时间调整为2019年 10 月 15 日 14:00-14:30;
· 4、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调整为2019年 10 月 29 日 14:30 ;
· 5、开标时间调整为2019年 10 月 29 日 14:30 ;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9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麦先生 |
联系电话:0769-2308760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3号 |
联系人:许基彬 |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
传真:0769-21663605 |
邮编:523000 |
(三)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 |
地址:广东东莞松山湖新城大道33号 |
联系人:麦广伟 |
联系电话:0769-23087602 |
传真:0769-23087602 |
邮编:5230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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