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护范围及级别要求:符合《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中3级非金属防弹头盔的有关要求,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发射的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芯)在5m距离对头盔进行射击试验,常温状态下5发有效命中情况下头盔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头盔阻断弹头且最大弹痕高度小于8.5mm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防护等级为3级。(必须在检测报告上体现)
2、材料结构:该警用防弹盔由盔壳和悬挂缓冲系统组成,盔壳由芳纶浸胶机织布层压成型。
▲3、防弹头盔重量:≤1500g (必须在检测报告上体现)
▲4、盔壳阻燃性能:盔壳的外表面续燃时间≤0s,无穿透现象(必须在检测报告上体现)
▲5、侧向刚性方面头盔最大变形量≤6.0mm 残余变形量≤1.1mm,盔壳无碎片脱落。(必须在检测报告上体现)
▲6、耐浸水性能:常温下浸水24h后,在有效命中情况下头盔阻断弹头且首发弹着点的盔壳顶部弹痕高度≤7.0mm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必须在检测报告上体现)
▲7、涂层抗跌落性能:样品在常温常湿条件下进行涂层抗跌落测试,涂层抗跌落性能方面盔体顶部、侧面(前、后、左、右4个面)分别跌落后涂层无破损。
▲8、高温性能:受检样品在高温(+55℃±2℃,恒温3h)状态下使用79式7.62mm手枪发射的51式7.62mm手枪弹(铅心)在距离5M对防弹头盔进行枪击试验,有效击中前部的最大弹痕高度≤9.0mm(必须在检测报告上体现)
▲9、低温测试:受检样品在低温(-25℃±2℃,恒温3h)状态下使用54式7.62mm手枪51式7.62mm手枪弹(铅心)对防弹头盔进行枪击试验,有效击中右部的最大弹痕高度≤8.0mm(必须在检测报告上体现)
▲10、依据GJB5115A-2012标准常温下对防弹头盔进行V50值测试V50>680m/s。(必须在检测报告上体现)
11、依据GJB5115A-2012标准高温(+55℃±2℃,恒温3h)下对防弹头盔进行V50值测试V50>650 m/s。(必须在检测报告上体现)
12、依据GJB5115A-2012标准低温(-25℃±2℃,恒温3h)下对防弹头盔进行V50值测试V50>640 m/s。(必须在检测报告上体现)
13、依据GJB5115A-2012标准常温下浸水24h后下对防弹头盔进行V50值测试V50>670 m/s。(必须在检测报告上体现)
14、下颏带紧急脱扣的牢固度应大于500N,在外力大于1000N时应解脱或断裂
15、盔壳外表面颜色:军绿色(带陆军迷彩罩)。
16、盔壳外表面涂层应均匀平滑,无外来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缺陷
17、悬挂缓冲系统组件应完整、缝合牢固;所有金属件应无锈蚀;紧急脱扣、调节扣等功能部件应使用方便;下颏带和帽箍应能调节
18、盔壳包边应符合规定,头盔上应有清晰永久性的产品标志,内容包括:制造厂中文名称或商标;产品名称和代号;产品编号;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有效期
19、执行标准:符合《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
20、产品质保期8年,产品责任保险限额300万元,提供2020年有效保险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提供CMA 或 CNAS 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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