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FZB-2024081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工会委员会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3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6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原招标文件的第三篇 用户需求书-第二部分 技术需求书中“3.★投标人须提供5个或以上套餐明细表(5个或以上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慰问品套餐明细表,5个或以上2025年元旦、春节慰问品套餐明细表)供采购人选择,套餐明细表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慰问品价格随行就市,投标人须参考主流电商平台的标价为基准价(如京东超市、京东自营旗舰店或天猫超市等)。”,更正为:“3.★投标人须提供5个或以上套餐明细表(5个或以上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慰问品套餐明细表,5个或以上2025年元旦、春节慰问品套餐明细表)供采购人选择,套餐明细表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慰问品价格随行就市,投标人须参考京东超市或京东自营旗舰店或天猫超市电商平台的标价为基准价。”。
3、原招标文件的第五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大纲-二、评标工作大纲-(三)商务、技术部分评审-商务部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6.0分)的评审标准中“②人民币5000万元≤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人民币1000万元,得3分;”修改为“②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人民币1000万元,得3分;”
4、原招标文件的第五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大纲-二、评标工作大纲-(三)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电商能力(6.0分)的评审标准中“4.承诺针对本项目的供货商品全部为投标人电商自营商品,不得提供非自营商品(兑换商品不允许链接至第三方),投标人自愿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进行针对本项目提报的自营商品审查核实工作。商城商品售价不高过主流电商平台的标价(如京东超市、京东自营旗舰店或天猫超市等)最低价;货物品质可靠、价值高。[注:投标人须提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非自营商品、兑换商品链接至第三方或商城商品售价高过主流电商平台的标价(如京东超市、京东自营旗舰店或天猫超市等)最低价,存在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更正为:“4.承诺针对本项目的供货商品全部为投标人电商自营商品,不得提供非自营商品(兑换商品不允许链接至第三方),投标人自愿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进行针对本项目提报的自营商品审查核实工作。商城商品售价不高过京东超市或京东自营旗舰店或天猫超市电商平台的标价最低价;货物品质可靠、价值高。[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非自营商品、兑换商品链接至第三方或商城商品售价高过京东超市或京东自营旗舰店或天猫超市电商平台的标价最低价,存在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5、原招标文件的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十九、投标资料及方案-6、商品的多样性、可选择性格式中关于“主流电商平台的标价(如京东超市、京东自营旗舰店或天猫超市等)单价(元)”的描述,统一更正为“电商平台的标价(京东超市或京东自营旗舰店或天猫超市)单价(元)”,关于“主流电商平台的标价(如京东超市、京东自营旗舰店或天猫超市等)单价截图”的描述,统一更正为“电商平台的标价(京东超市或京东自营旗舰店或天猫超市)单价截图”。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工会委员会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88号
联系方式:0769-83508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769-2868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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