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樟木头大队的委托,于2018年02月08日 就樟木头消防大队购置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及水罐消防车项目 (441900-21-201801-2120406-0001) 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1-201801-2120406-0001
- 二、采购项目名称:樟木头消防大队购置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及水罐消防车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00,000.00
-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丽正路1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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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明细: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中标结果情况说明 备注 A包
2018年02月08日
2788000.0
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丽正路1515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及水罐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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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审日期:2018年02月08日 评审地点: 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八楼开标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李志江 成员: 赖友源、朱仕学、苏和、朱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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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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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 陈队长 联系电话: 0769-87713104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陈队长 联系电话: 0769-87713104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868163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868163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或 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樟木头大队)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