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横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于2018年12月17日 就东莞市横沥镇垃圾收集容器采购项目 (441900-27-201811-2721201-0004) 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7-201811-2721201-0004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横沥镇垃圾收集容器采购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37,500.00
-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应宜芳 地址:永康市前仓镇前仓村花园路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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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明细: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包
2018年12月12日
1,511,900.00
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
永康市前仓镇前仓村花园路139号
横沥镇垃圾收集容器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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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审日期:2018年12月12日 评审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 陈向阳 成员: 陈云鹏、门艳林、典灵辉、吴沃河(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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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推荐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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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69-83713616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69-83713616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868163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868163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或 东莞市横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