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的委托,于2020年07月01日 就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 441900-1-202005-0120401-0012 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202005-0120401-0012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40,000.00
-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东莞市逸安贸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敬安 地址:东莞市清溪镇三星百家輋新村35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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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明细: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包
2020年07月01日
1,134,072.00
东莞市逸安贸易有限公司
东莞市清溪镇三星百家輋新村35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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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审日期:2020年07月01日 评审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行政办公区B1栋四楼第一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 李社芳 成员: 林洁、黄雅盟、李社芳、欧阳东(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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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评审,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东莞市逸安贸易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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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3087602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3087602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胡美逢 联系电话: 0769-2868163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胡美逢 联系电话: 0769-2868163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