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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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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
电话:0769-28681631
传真:0769-21663605
网址:www.hfzbdl.com
邮箱:18708768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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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企石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东江大道企石段道路标志、标线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HFZB-201706003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供货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质保期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预算 |
1 |
治理交通安全隐患项目设施 |
1批 |
1年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施工并交付使用 |
用户指定地点 |
173,701.18元 |
2、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单位;
2.3 报价人在投标前三年内未受到过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报价人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须提供书面声明);
2.4报价人须拥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7年 6 月 15 日起至2017年 6 月 19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报价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自带U盘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档)。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50元。
5、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供应商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报价的资格。
6、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 6 月 15 日至2017年 6 月 19 日。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7年 6 月 23 日上午09:00~09:30。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7年 6 月 23 日上午09时30分。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止递交谈判文件当日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谈判文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谈判文件予以拒绝接收)。
3、谈判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开标室。
4、谈判事宜: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谈判会。
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使用费用。
五、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联 系 人: 黄小姐
电 话:(0769) 28681631
传 真:(0769) 21663605
采购人: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企石大队
地 址: 东莞市企石镇湖滨路12号
联 系 人: 肖先生
电 话: 0769-86731122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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