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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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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
电话:0769-28681631
传真:0769-21663605
网址:www.hfzbdl.com
邮箱:18708768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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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银瓶山森林公园(东莞市国营清溪林场)(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东莞市国营清溪林场职工集体宿舍改造项目(采购编号:HFZB-201709006) 招标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 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完工期 |
地点 |
采购预算 |
1 |
东莞市国营清溪林场职工集体宿舍改造 |
1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 |
东莞市国营清溪林场指定地点 |
¥482,613.49 |
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2、 合格投标人指:
2.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单位;
2.3 投标人在投标前三年内未受到过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2.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采购文件于2017年 9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1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洽购。本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备注:(1)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⑥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4、 投标文件于2017年 10 月 19 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接收)。
5、 兹定于2017年 10 月 19 日上午 9: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仪式。
6、 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开标室
7、 洽购采购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联 系 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传 真:0769-21663605
8、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联 系 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传 真:0769-21663605
采购人:东莞市银瓶山森林公园(东莞市国营清溪林场)
地 址:东莞市清溪镇石田林中二街53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769-8773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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