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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9-28681631
传真:0769-2166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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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8708768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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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元美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运营服务项目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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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元美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运营服务项目招标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南城元美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运营服务项目(采购编号:HFZB-201803019) 采购所需的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 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所有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元) |
A |
南城元美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
1项 |
991,850.00 |
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和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缴纳税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免税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拟安排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 采购文件于 2018年04月04日至 2018 年04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洽购。本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备注:1、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5、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规定时间内投标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6、 投标文件于2018年04月26日下午14:00~14: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
7、 兹定于2018年04月26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仪式。
8、 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开标室
9、 洽购采购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联 系 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传 真:0769-21663605
10、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东莞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
联 系 人: 黄小姐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联系电话:0769-23198933
传 真:0769-21663605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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