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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9-28681631
传真:0769-21663605
网址:www.hfzbdl.com
邮箱:18708768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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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松山湖大队购买警务辅助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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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松山湖大队购买警务辅助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松山湖大队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松山湖大队购买警务辅助人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441900-1-201811-0120402-0007 ) 采购相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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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合格投标人就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
1 |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松山湖大队购买警务辅助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
¥9,600,000.00 |
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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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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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拟安排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以及《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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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异地注册的投标人在东莞从事保安服务的应提供《保安从业单位备案书》(提供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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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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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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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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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2月 05日至2018年 12月 12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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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 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注册备案表获取方式:统一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电子版(政府采购网址:http://czj.dg.gov.cn/dggp)。
4.2 系统报名,登陆松山湖采购招标系统(http://218.104.189.42:8080/)进行报名。首次登陆需要注册,第二次起凭注册账号及密码直接登陆报名。如有系统登陆或操作问题,请联系:胡小姐,办公电话:0769-28681631。
4.3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文件(PDF电子文档)。
备注: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采购结果公示前应自行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操作详情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重要通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投标人在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平台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办事指南”相关事项处理,办事指南连接: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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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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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在招标公告期限或公告期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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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 12 月 0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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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于2018年 12 月 27日下午2:00~2: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12 月 27 日下午2: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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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行政办公区B1栋二楼第一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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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采 购 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松山湖大队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区新城路35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89102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人:陈先生、胡小姐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传真:0769-21663605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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