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HFZB-201903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市中堂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0769- 888191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0769-28681631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数量: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90元/人/年。人数约1190人(具体数量以签订合同为准)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磋商响应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拟安排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以及《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磋商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磋商响应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5、磋商响应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6、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作为磋商响应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如果是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作为磋商响应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明确具体授权事项,包括明确本次采购活动的印章、合同签署及其它商务活动等。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19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3月29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3月19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3月29日 09:30 至 2019年03月29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3月2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资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2.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2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
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 3 月 19 日至2019年 3 月 26 日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