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常平镇集体债权追收服务机构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常平镇集体债权追收服务机构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FZB-201902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
联系方式:杨先生 0769-838132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0769-28681631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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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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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服务资格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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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采购机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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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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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镇集体债权追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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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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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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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拟安排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以及《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3、分所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所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公司),或有相同直接控股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公司),或其中一家供应商(公司)为其他供应商(公司)最大股东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的竞争;(提供工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公司)出资人情况资料证明文件。)。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
时间:2019年04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开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 4 月 25 日至 2019年 5 月 6 日止
2、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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