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洪梅分局的委托,对东莞市公安局洪梅分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1-201910-1120404-0005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洪梅分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服务采购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50,000.00
- 四、采购数量:1项
-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说明 A包 专职人民调解员服务采购 -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5)投标人须取得省级或以上司法厅颁发的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07日 期间( 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购买招标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采购结果公示前应自行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操作详情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重要通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投标人在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平台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办事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 14时30分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开评标室
- 十、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1日 14时30分
-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开评标室
-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0月31日 至 2019年11月07日止。
-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炽颖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769-88841588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传真:0769-21663605 邮编:523000 (三) 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洪梅分局 地址:东莞市洪梅镇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769-88841588 传真:0769-88841588 邮编:523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