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桥头镇第一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 东莞市桥头镇第一小学午餐午休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FZB-202001004)采购所需的相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 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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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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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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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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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桥头镇第一小学午餐午休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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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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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3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于 2020年 01 月 13 日至 2020年 01 月 19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联 系 人:胡小姐、杨先生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传 真:0769-21663605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5、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在招标公告期限或公告期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6、 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 01 月 13 日至 2020年 01 月 19 日止
7、 投标文件于2020年 02 月 06 日下午14:00~14: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 02 月 06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仪式。
8、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开标室。
9、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 购 人:东莞市桥头镇第一小学
地 址: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校前路5号
联系人:莫老师 联系电话:0769-8342898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人: 许先生、胡小姐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传真:0769-21663605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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