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安镇2020年路灯设施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B-202003033
项目名称:长安镇2020年路灯设施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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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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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预算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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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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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设施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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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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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1、签定合同后按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交货验收。交货期为接到交货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现场。“交货期”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 2、交货时需将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3日 至 2020年08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415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长安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
联系方式: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9-82381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769-286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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