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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办案中心安装特种设备和特种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办案中心安装特种设备和特种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11-02 16:11 [ 收 藏 ] [ 打 印 ]

发布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1-02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0-2021-00542 预算金额:2,420,000.00 元 采购品目: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胡美逢 项目负责人:许基彬

 
项目概况

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办案中心安装特种设备和特种装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0-2021-00542

项目编号:441900020-2021-00542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办案中心安装特种设备和特种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办案中心安装特种设备和特种装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办案中心安装特种设备和特种装修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20,000.00 2,4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还须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总公司投标的,则不接受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投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1年注册或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照招标文件格式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办案中心安装特种设备和特种装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办案中心安装特种设备和特种装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或以上证书;(注:投标人未在广东省内备案的须在签订合同前完成备案,提交单独的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下载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2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四楼招投标服务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四楼招投标服务所开标室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无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四楼招标服务所,联系人:李先生、吴先生,联系电话:0769-87781927。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须在采购结果公示前自行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如遇到相关问题,按“操作指南”相关事项处理,咨询电话020-83726197、020-831885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

地  址:东莞市樟木头镇

联系方式:0769-8233886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769-28681631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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