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滨海湾新区交椅湾3座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4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1-2021-00195
项目编号:441900011-2021-00195
项目名称:滨海湾新区交椅湾3座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42,834.6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滨海湾新区交椅湾3座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检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442,834.6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滨海湾新区交椅湾3座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检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42,834.6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1年注册或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照招标文件格式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滨海湾新区交椅湾3座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检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滨海湾新区交椅湾3座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检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以上(联合体投标的,每个联合体成员各自具备对应资质证书即可)。(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24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415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415开评标室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须同时附联合体协议);自然人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如果供应商没有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建档,需要提前注册、建档,操作如下: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找到政府采购供应商登录口,点击注册,进行注册、建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滨海湾分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滨海湾新区管委会湾区一号
联系方式:0769-2688996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769-28681631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