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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
电话:0769-28681631
传真:0769-21663605
网址:www.hfzbdl.com
邮箱:18708768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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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樟木头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东莞市樟木头医院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FZB-202206120)采购所需的相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备注:根据《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3号)及《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东莞市财政局关千拨付负压救护车购置经费的通知》(东卫函(2021] 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进行便利化采购,不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一、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人民币:元/套) |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
1 |
负压救护车采购 |
1 |
项 |
450,000.00 |
450,000.00 |
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 特殊要求:
1)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投标人所投标的改装车辆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救护车”车型,必须是符合广东省及用户所在地最新排放标准且达到广东省及用户所在地区车辆上牌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该车辆型号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公告批次,公告批次证明文件以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发改委网站上含网址打印出来的公告为准,详细数据以中国汽车网打印出来的技术参数表(全部页)为准并请投标人提供。
三、招标文件于2022年06月17日至2022年06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传 真:0769-21663605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在招标公告期限或公告期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06月17日至2022年06月21日。
七、投标文件于2022年06月22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06月2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仪式。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东城区银河北路15号樟木头医院四楼会议室。
九、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 购 人:东莞市樟木头医院
地 址:东莞市樟木头镇东城区银河北路15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69-82339901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传真:0769-21663605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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