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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樟木头医院采购牙科综合治疗机等医疗设备一批询价公告
东莞市樟木头医院采购牙科综合治疗机等医疗设备一批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3-08-31 20:58 [ 收 藏 ] [ 打 印 ]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樟木头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东莞市樟木头医院采购牙科综合治疗机等医疗设备一批 (项目编号:HFZB-202308196)采购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本项目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报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一、     邀请报价人就下列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单位:万元)
合计
(单位:万元)
1 ●牙科综合治疗机 2 6.90 13.80
2 电热低频复合治疗仪 1 2.75 2.75
3 电动子宫切除器 1 4.00 4.00
总计(单位:万元) 20.55

二、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询价文件格式“报价人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的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报价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询价文件格式“报价人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可参考询价文件格式“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相应表格或可参考询价文件格式“报价人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 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库[2022]3号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询价文件格式“报价人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①报价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报价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所投产品生产日期必须在注册证或登记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     报名的方式、时间、地点
1、询价文件公示时间:2023年831日至2023年905日(北京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23年831日至2023年905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按下述地址洽购。本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4、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询价文件须提供报价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报价购买报价文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四、     如报价人对询价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规定时间内报价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     报价文件于2023年906日9:30~10:00(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
六、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906日10:0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仪式。
七、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东城区银河北路15号樟木头医院四楼会议室
八、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单位名称:东莞市樟木头医院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东城区银河北路15号
联系人:姚小姐      联系电话:0769-3882034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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