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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埔海关技术中心植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黄埔海关技术中心植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4-10-11 17:37 [ 收 藏 ] [ 打 印 ]

项目概况

黄埔海关技术中心植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B-202409164

项目名称:黄埔海关技术中心植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是否作医疗器械要求
1 切片机 1 200,000.00 200,000.00
2 超低温冰箱 1 100,000.00 100,000.00
3 双人生物安全柜 1 70,000.00 70,000.00 是,第三类医疗器械
4 三模块梯度PCR仪 2 160,000.00 320,000.00
总预算 69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考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或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考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或提供近三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考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或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须按“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实作出声明,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4)、①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复印件。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生产范围)复印件。③投标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方式:现场获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磋商时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磋商时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埔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66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 0769-22005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许先生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  0769-2868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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