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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9-28681631
传真:0769-21663605
网址:www.hfzbdl.com
邮箱:18708768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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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樟木头医院医疗护理员服务项目院内综合评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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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樟木头医院医疗护理员服务项目院内综合评比公告 |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樟木头医院的委托,现就东莞市樟木头医院医疗护理员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FZB-202512202)进行院内综合评比,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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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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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莞市樟木头医院医疗护理员服务项目 |
1项 |
2年 |
无具体预算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响应)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5-1 资格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按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5-1 资格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按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5-1 资格声明函提供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5-1 资格声明函提供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5-3资格条件承诺函进行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院内综合评比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3.方式:现场获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院内综合评比文件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响应)获取院内综合评比文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售价:300元
5.获取了文件,而不参加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请在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评比时间和地址: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01月08日 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2.评比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5号樟木头医院行政楼2楼采购办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有关本项目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采 购 人:东莞市樟木头医院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东城区银河北路15号
联系人:姚小姐
联系方式:0769-3882034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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