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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樟实集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樟实集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6-02-09 16:39 [ 收 藏 ] [ 打 印 ]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樟木头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樟实集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FZB-202512203)采购所需的相关标的和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樟实集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FZB-20251220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6,912,000.00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预算价格(元)
1 樟实集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1(项) 6,912,000.00

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或提供近三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或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格式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一般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或低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特殊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不存在作为被执行人且未结案的执行案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被执行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考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作相关承诺。
3)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广东省内注册的投标人在东莞市从事保安服务的应提供在本市备案的保安从业单位备案回执单(未在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到东莞市公安局完成备案并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方式:
1)现场领购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携带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领购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1187581729@qq.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回邮《报名成功回执》。
3)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进行报名,投标人因逾期报名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769-28681631,联系邮箱:1187581729@qq.com。
(获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在招标公告期限或公告期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04日 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四楼招投标服务所开标室。

六、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东莞市樟木头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木头银河北路12号1102室
联系电话:0769-82336681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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